交通部主站  
   
 
  当前位置 >> 首页 >> 珠江航务管理局 >> 水上交通安全 >> 安全管理 >> 管理文件

关于开展珠江水上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SRC-1179          2007年06月19日
 

广东省交通厅港航管理局,广西自治区港航管理局,贵州省航务管理局,云南省航务管理局,珠江水系省际水运企业:

  6月15日凌晨,佛山籍运砂船“南桂机035”下行通过九江大桥时,偏离主航道,撞击桥墩,大桥被撞断垮塌,造成了重大损失。目前正值汛期和雷雨大风季节,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多发期,为深刻吸取“6.15”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以防止船舶碰撞为重点的水上安全大检查,从薄弱环节和重点环节入手,排查安全隐患,严防船舶在航行中发生各种事故,确保珠江水上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汛期水上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港航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力量深入重要部位、针对薄弱环节制订严密防范措施;加强对船舶、设施设备的检修,人员的教育培训,及时消除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航务(港航)管理部门和负责人要强化对企业的督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按照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加强落实动态安全管理、落实对船舶、人员、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是各航运企业要加强对船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船员遵守船舶航行值班制度;加强对船员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提高船员应急应变能力,切实加强提高船员的综合素质。

  三是加强值班,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珠江水系近期多次发生大暴雨,部分地区还发生短时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有关文件精神,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企业海务、机务、安全主管人员,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特别是要注意气候变化,有效防抗台风、洪水,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将会同省区有关港航管理部门派出工作组对珠江水系省际运输企业进行抽查。
 

    [关闭]    
    重庆海事局加强客渡船安全监管 确保春运期间辖区安全持续稳定
    2009年上海港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工作会议召开
    努力实现交通运输快速科学安全协调发展 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交通运输保障--交通运输部召开2009年...
    高宏峰:让旅客购票不难 安全无忧
    杨利民: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信息维护:交通部珠江航务管理局  备案编号:京ICP备05046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