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就质监综函[2009]18号“关于组织召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宣贯会的通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原定于2009年9月21日至2009年9月22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宣贯会,由于工作安排需要,现更改为2009年9月24日报到,2009年9月25日至2009年9月2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宣贯会。
2.本次会议具体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晋昇苑(学府街96号,山西省委党校西侧)。
3.山西省交通质监站联系人及电话变更为:
毋元依:0351-7031244、7023416(传真)
郭 霞:13835174815(接站)
吕雪冰:13903460798(会务)
4. 宣贯会回执表的传真号码变更为0351-7023416。
5.会议内容第四项为“关于推行第三方试验检测制度的研讨”,请有关单位准备以下议题的相关材料,以备会上讨论。
(1)目前试验检测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的定位,存在哪些问题?
(2)应如何推行第三方试验检测制度?可先在哪些工程项目中试行?如何试行?
(3)第三方试验检测应承担哪些职责?包含哪些内容?
(4)若推行第三方试验检测,应修改现行的哪些管理制度、标准规范等?
(5)其他意见和建议。
请有关单位周知上述事宜,派员参会。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