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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及时完成2009年下半年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工作的函
质监总站          2009年09月09日
 

各有关省级质监站(局):
  根据《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和复查办法的通知》(厅质监字[2007]246号)的有关要求,以下监理企业(见附件)需完成资质的定期检验,请你站(局)于2009年12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将甲、乙级及专项监理企业资质的核查情况和检验结论建议报部质监总站。

联系人:胥云,联系电话:(010)65292701,邮箱:xuyun@mot.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质监总站水运处,邮编:100736。

附件:2009年下半年应完成水运工程甲、乙级及专项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的监理企业名单


部质监总站水运处

2009年9月8日

 

附件:

2009年下半年应完成水运工程甲、乙级及专项监理企业资质定期检验工作的监理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省站

资质许可等级

1

武汉四达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湖北

水运工程甲级

 

2

广州华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华申信联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

水运工程甲级

 

3

唐山海港兴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河北

水运工程甲级

 

4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

水运工程乙级

 

5

湛江市碧诚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

水运工程乙级

 

6

江苏智科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原名徐州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江苏

水运工程乙级

 

7

长航监理有限公司(武汉)

长航

水运工程机电专项

 

8

中国船级社实业公司

北京

水运工程机电专项

 

9

南京公正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江苏

水运工程甲级、水运工程机电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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