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下半年公路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质监公函〔2008〕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路质监站:
按照《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有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厅质监字〔2008〕140号)要求,公路工程质量状况及质量监督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已于2008年12月1日起执行。现就2008年下半年公路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8年下半年公路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按新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执行。
二、我站根据新统计制度重新开发了网上数据报送系统,于2008年12月25日正式启用。网上数据录入路径为: 总站网站-省站用户登录-后台管理-数据报送-公路质量统计报表,数据录入格式与报表书面格式一致。原数据报送系统(后台管理-行业数据库-公路工程项目库)暂停使用。
三、请你站在对2008年下半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数据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质量状况分析报告。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应包括监督基本情况、质量状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相关建议等。
四、请于2009年1月15日前完成统计数据网上录入和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报送工作(电子邮件报送)。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文本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09年1月20日前寄至总站。
五、联系方式:
张斌,010-65292702;
翁优灵,010-65292703;
数据报送系统技术支持:赵宪林,010-65292760。
Email: wengyl@mot.gov.cn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公路处(邮编:100736)
质监总站(章)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公路 质量 统计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