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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查
部总站水运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督查组在河北省唐山港的督查工作顺利完成
2007年05月25日
2007年5月17日至23日,部质监总站黄勇副站长一行9位专家组成的质量和安全督查组对河北省唐山港曹妃甸港区国投煤码头起步工程、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曹妃甸进口原油30万吨级码头工程和京唐港区国投3000万吨煤炭泊位(32#-34#)工程进行了质量和安全专项督查。河北省交通厅刘广海副厅长和省港航局的领导马功文同志陪同督查组进行了检查。督查组首先听取了业主、监理、施工和设计单位的汇报,然后采用现场检查、实体检测、内业资料检查等方式,对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生产现状和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从此次专项督查反映的情况看,督查组认为我省受检的三个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同时,督查组也对钢板桩结合全遮帘桩、超大型翻车机房、大型钢管桩、系缆墩结合抗冰墩、大跨度钢管拱桥和地连墙结合全遮帘桩码头结构等结构形式的施工工艺和标准的制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砼表面缺陷、钢结构焊接、防腐处理、堆场连锁块铺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沉降位移观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河北省水运工程质监站将借部督查组督查的契机,开展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自查自纠活动;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不折不扣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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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组织质量安全督察组对在建公路进行专项督察
抓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麻痹
关于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议定书》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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