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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交通厅贯彻交通部《关于督促落实交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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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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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交通部办公厅厅质监字[2007]148号《关于督促落实交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2007年江苏省深化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交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各单位、工程项目都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学习和领会《通知》精神,根据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组织、开展好交通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逐步构筑起“政府监管,业主主导,施工企业为主体,参建各方各负其责”的交通建设安全综合监控体系。 二、明确目标,规范开展交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全省各有关单位、工程项目部都要按照国家和交通部有关要求,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规范、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 交通部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提出的12项治本之策是: 1、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及控制体系; 2、加强行业管理,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 3、增加安全投入; 4、推动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资金; 5、研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完善经济调控手段; 6、加强培训教育,规范劳动管理; 7、加快立法工作; 8、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9、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 10、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失职渎职、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 11、倡导安全文化,加强社会监督; 12、完善监管体制,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同时,交通部根据交通建设工程的特点,结合今年深化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的要求: “两项达标”:施工人员管理达标、施工现场防护达标; “四项严禁”:严禁在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 “五项制度”:制定落实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施工安全监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交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工程项目要按照《通知》中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内容,一一对照,认真排查。针对公路施工环境条件恶劣的情况,要以专项整治的重点为隐患排查重点,对长大隧道、跨江跨海大桥和农村公路中大桥、长隧道和高边坡等项目安全隐患加大排查力度,尤其要加大对施工起重机械等场内设备的检验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合法、安全使用。现已进入夏季,施工单位要针对夏季施工特点,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风、防高温的措施,将洪水、风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隐患作为建设安全排查重点,确保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加强督查,不断提高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要围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结合深化交通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以及“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汇总督查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隐患并整改不力的,责令其停产整顿并给予通报。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工程项目要以开展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和整改,逐步建立交通建设安全隐患的排查、管理、监控和治理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全省交通建设安全形势的平稳。
二OO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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