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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变更电话的通知
    注工港航秘[2006]4号      2006年08月2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

  鉴于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已移交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电话变更为:010-64906325,010-64907385(FAX)。请于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前一周,将贵单位考试值班电话告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刘鹏。

  2006年度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已定于9月23、24日举行。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考试值班室设在考试专家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22-28341192;022-28191910(FAX)。 特此通知。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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