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运输服务人员职业资格的通知》(厅职评字〔2007〕)234号)已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及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是全国交通行业直接为全国人民服务的窗口,他们素质的高低和服务质量的好坏,对落实三个服务、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影响。为做好这项工作,欢迎全国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就以下讨论提纲提出意见并发至jtbpjzx@126.com。愿意参加交通职业资格网bbs论坛的,请将个人所在单位、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也发至上述邮箱,我们将推荐您成为注册会员,并将登录方法发到您的邮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