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道路运输管理局(处):
为提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和教学人员素质,受部公路司委托,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定于2007年5月起举办4期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从业人员培训机构教学人员等3类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设区的市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的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所辖市(地、州、盟)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机构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和师资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管理人员培训班: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政策、法规、标准;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输准入、人员许可、车辆技术要求等政策;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基础知识。
(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培训班: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政策、法规、标准;
2.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的职责和义务;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新技术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中的应用。
(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
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政策、法规、标准;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新培训大纲主要内容;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及要求;
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教案的编制。
各类培训班均由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和专家授课。
三、培训时间
3类培训班同时举办,共4期,各省参训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2007年5月10日—15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报到时间5月9日;
第二期:2007年5月17日—22日,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报到时间5月16日;
第三期:2007年5月24日—29日,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内蒙古,报到时间5月23日;
第四期:2007年5月31日—6月5日,北京、天津、河北、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报到时间5月30日。
如需调整培训期次的,请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1)中说明,以便统筹安排。
四、培训地点
北京东燕郊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
五、培训收费标准
培训费1280元/人;食宿费自理。
六、结业
参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和师资培训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的,由交通专业人资格评价中心分别颁发培训结业证书或培训教员证书。
七、报名组织
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是今年交通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请各级运管部门把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和教学人员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组织好培训报名工作,并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培训班学员报名表》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培训登记表》(附件2)要求填写参训人员有关信息,注明带队人员,于2007年4月25日前报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八、报到行车路线
(一)北京站:在北京站口乘1路、4路公共汽车到八王坟;或乘一线地铁至大望桥站,出南出口,向东约100米到八王坟公共汽车站,换乘直达燕郊的930路公共汽车至燕郊燕灵路口站下车即到学院西门(注意:请勿乘坐挂有“城建新村”、“区间”字样的930路)。
(二)北京西站:乘特1路在八王坟下,或乘一线地铁至大望桥站,换乘直达燕郊的930路公共汽车。
(三)首都机场:乘民航班车在北京站口下车后,按(一)所注线路乘车。
(四)自驾车:从长安街上京通快速路,一直沿山海关方向向东行驶,过通州区北关高架桥后,接着向东上京哈高速路,出白庙收费站后遇第一个红绿灯左转二十米即到学院西门。
如需接站,请提前与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联系。
九、联系方式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张巍 罗一楠
联系电话:010-64906219 传真:010-64907385
邮箱:jtzyzgjkb@126.com
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翟京利苏来锁
联系电话:010-61591625,61591677 传真:010-61591887
邮箱:PXK9999@yahoo.com.cn
附件可在交通部政府网站评价中心子站(www.moc.gov.cn/06pingjiazx)下载。
附件: 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培训登记表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章)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