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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宣讲会议在长沙市召开
          2007年01月11日
 

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宣讲会议在湖南长沙召开

 

湖南省交通厅副厅长邹和平致欢迎词

 

交通部体法司立法处魏东处长宣讲《规定》

 

公路司车辆处蔡团结处长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翁垒副主任讲话

 

    受交通部公路司委托,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于2007年1月8日至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9号令)宣讲会议。交通部公路司、体法司,人民交通出版社,湖南省交通厅等单位负责人,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运管局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的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以及湖南省地市运管处领导,共1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金守福处长主持。湖南省交通厅邹和平副厅长到会致辞。

    部体改法规司魏东处长就《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调整范围、从业资格的性质、从业资格证件管理的若干制度以及主要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较全面介绍;

    部公路司蔡团结处长全面总结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发展沿革,分析了当前交通发展形势以及推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行业管理、业务操作的角度解释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就代表在理解、执行规定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现场解答;对下一步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宣传贯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翁垒副主任介绍了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的性质、机构设置、管理职责;简要讲述了当前在道路运输行业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有关情况;结合宣讲《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介绍了评价中心配合公路司贯彻落实部令,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印制、发放、管理方面所做的一系列具体工作,并就如何整合各地现有考试系统和证件打印系统,构建从业资格信息平台,特别是解决从业资格考试收费等问题,提出一些工作思路和设想。

    最后,会议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如何贯彻落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提出要求。

    通过会议,与会代表加深了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内容及精神实质的理解,进一步明确了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科学理念的必然要求;是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一环;是提高道路运输从业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全国交通工作会议“三个服务”理念的具体体现。坚持把推进道路运输人力资源建设放在统筹道路运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突出位置已成为与会代表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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