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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霖 2005年7月25日
同志们: 刚才,陈瑞生同志代表领导小组对前一阶段工作,特别是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设想做了汇报,大家就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文件、构建交通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网络以及继续组织监理工程师考试等事项进行了讨论,曹右安、王玉、许如清、孙国庆、庞松等同志都谈了一些意见,其中有些意见,包括监理工程师考试的组织和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沟通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下面,我围绕这次会议讲几点意见。 一、对前一段工作的评价 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在胡希捷副部长的领导下,已经开了四次会议,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建立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第四次会议以来,人劳司、有关司局和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贯彻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至第四次会议精神,一年来的工作卓有成效。我部职业资格制度建设与许多部委都有交叉,由于工作起步晚,很多制高点都已经失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仍加快了工作的步伐,做了大量的有效的工作,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有了较大进展。 首先,在行业内部加深了对建设职业资格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同心协力加快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步伐的共识。 其次,积极与人事部等职业资格主管部委沟通,争取他们对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支持。年初我分管这项工作以后,和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召开了一次座谈会。通过沟通,人事部逐步接受了我们的一些观点,理解、重视并支持交通行业的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工作,解决了前期困扰我部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许多深层次问题,如认同执业资格注册必须坚持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分行业进行管理等。 第三,目前已启动的6个职业资格制度取得了较大进展。注册验船师制度建设马上就要建立了,这是我们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第一项重要成果,是第一个在全行业实施的交通部主导制定的职业资格制度,建立以后要造声势、进行宣传,借此机会使全行业了解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已经正式启动,而且开始逐步推广。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既是一个标志,也是一个起点,我们后面还有5个职业资格制度建设要推进,183个交通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要开展,所以说,这项工作不是一时一事的,在某种程度上讲,是相当艰苦、细致和比较长期的规范性的工作。我们有职业资格制度建设规划,但是规划的完成要靠大家努力,首先是要有一个标志性的起点,否则很难推得动,我们必须贯彻先易后难的原则,要先出一批成果。应该讲注册验船师制度的建立就是一个标志性的成果,有助于加快我部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步伐。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结构工程师(桥梁工程)、机动车维修人员、危险货物运输人员、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制度建设也正在积极有序推进,有些已接近完成,这些都具有我们行业的特色。 第四,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稳步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同意成立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印发了《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我们已摸查了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制订了《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和相关的实施性政策规定。 应该说,经过过去一年的努力工作和前四次会议奠定的基础,我们逐步明确了交通部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工作方向,理清了工作思路,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可以说,我部的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已经走上了正轨。 这次会议与第四次领导小组会议间隔时间比较长,主要是考虑到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目的是研究决定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重大事项,而我们前段时间主要是落实前几次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想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再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对提交本次会议研究、审议事项的意见 (一)对构建职业资格管理网络的意见。部在启动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同时就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鉴于开始阶段主要工作是研究政策、摸查行业情况、筹划制度建设框架、协调国务院主管部委和有关部委开展制度建设,与省厅相关的管理和指导的工作任务不多,所以并未要求省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及其工作机构。而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需要省厅组织实施、配合的工作越来越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如果没有关于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执行网络,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推动很难完成,所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和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只有搭建起交通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网络,才能发挥行业的整体优势,凝聚力量,全面推进交通行业的职业资格制度建设。这也是做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组织保障。 机构成立后,各省厅要及时报备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具体的工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对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和相关的实施性政策规定的意见。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方案》和《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文件是在借鉴其他部委的做法和深入摸查交通行业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制订的,不仅明确了开展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而且就如何贯彻实施方案提出了相关的办法或规定,这些是开展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础,大家对此也都发表了意见,如还有司局没有发表意见或还有其他意见,可在会后将具体的书面意见交由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办公室归纳、汇总、研究。为使实施方案和相关的政策规定更有效、更切实可行,要组织有关专家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征求专家的意见,这既是一个修订的过程,也是一个宣传、扩大影响的过程。近期要成立的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必须有实质的工作,真正起到作用,干出实效。 (三)对继续组织监理工程师考试及其工作方案的意见。 为了把交通监理工程师纳入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体系,我们多次与人事部、建设部、水利部等有关部委进行协商,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才就建立统一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制度达成了共识,成绩来之不易。但按照前一阶段的协调情况和工作进度,要真正形成统一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制度尚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目前现有的监理工程师数量和质量都不能满足交通建设监理工作的要求,如果等全国统一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制度建立起来,再去规范监理工程师制度和扩大监理工程师的队伍,就会影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和监理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不利于控制和保证交通建设工程的质量,也不利于交通监理行业走向社会化。因此,在目前的状况下,继续举行监理工程师考试是实现交通事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我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的必要举措。就这项工作,我们已向人事部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他们表示理解。部质监总站和人劳司都要高度重视考试的组织工作,认真准备,细化工作方案,特别是要准备好应急预案,确保整个考试工作万无一失。部质监总站要在认真总结前两次组织和实施监理工程师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对考试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以好的考试成效来体现一个负责任的行业的形象。至于考试费用问题,费用来源可以多借鉴其他部委的做法,要做到不违法、不违规,经得起审计;考试的组织有多种可行方式可以考虑,但不管那种方式都要把考试组织好。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当前,我国正在大力的推动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建设,对于我们交通行业来讲,也是一个机遇,特别是交通事业正处于大发展的时期,要实现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是靠人才,职业资格正是对各类专业人才的一个规范、认可和认证,所以必须加快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实施的步伐,保证和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刚才陈瑞生同志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安排全面具体、重点突出,我完全同意。在这里,我想强调两点:第一,经过前段时间的努力,启动的6个关键岗位职业资格制度中,注册验船师制度已基本完成建设,其他的也都已明确了思路、理顺了关系。因此,对这六项制度,要以注册验船师制度的建立为标志,进一步加快其他五个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并尽快组织实施。第二,交通行业大部分的从业人员为技能型人员,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必须抓紧推进,要加快建立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充分利用行业资源,做好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基础工作。近期要重点抓紧编修交通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和构建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网络。 (二)要坚持满足行业管理需要。建设和实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是加强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当前交通行业的重点人才工作。我部要建设和实施的职业资格制度相当一部分涉及其他部委,且起步晚于其他部委,协调的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但不管什么情况,不能因为制度的建设,而削弱我部行业管理的职能、手段。我们所建设的职业资格制度一定要突出行业的特点,满足行业管理的需要,这既是我部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我们的底线。要建设满足行业需要的制度,从事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同志必须既精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又通晓行业情况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因此,我希望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司局的有关同志要加强学习,注意沟通交流,充分认识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对交通行业发展和交通人才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工作。 (三)要做好职业资格立法工作。交通行业绝大多数专业(工种)工作责任较大、技术复杂、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安全,建立准入控制的职业资格制度更有利于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从业队伍素质。2004年3月,我部对涉及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建设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了清理,仅有对从事危险货物运输人员和验船师的资格要求有明确规定。其他如责任重大、专业性强、涉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建立准入控制的机动车维修人员的资格要求,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今天让公路司、水运司介绍两个有关职业资格制度管理的规定,实际上也是让大家注重有关职业资格制度立法的问题。交通行业183个特有工种,涵括公路运输、公路养护、水上运输、港口、航道疏浚、救助打捞、航标航测、公路工程、航务工程、交通勘察、交通工业等各个专业,其从业人员在交通建设和运输的第一线,是交通建设和运输的具体施行者。今后,我们不仅要重视交通行业关键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业资格的立法工作,而且要重视以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立法工作,在这方面体改法规司等有关司局今后在行业立法时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起草行业法规,包括向国务院提交讨论条例的时候,都要考虑里面有没有涉及交通行业特有的职业(工种)、涉及的职业(工种)是否需要实行准入控制。如果有且需要的,要涵盖到法规中去,以便为今后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四)要争取中编办尽快批复设立机构。去年11月8日,部党组已批准成立交通部职业资格管理专门机构。随着我部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不断推进,制度的实施任务不断增多,职业技能鉴定的基础工作量逐渐加重,为更好开展这项工作,机构须尽早设立。请人劳司继续跟中编办协调,希望尽快给予批复,必要时部领导可以出面帮助协调。 今天下午的第五次领导小组会议所定的各项需要落实的工作,请各单位加紧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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