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鉴定管理处编 2007年2月25日
本 期 目 录
一、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完成标准编制统稿工作
二、长江航务管理局完成标准编制统稿工作
三、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标准编制统稿工作
四、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完成标准编制统稿工作
一、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完成标准编制统稿工作
2006年12月,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启动了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标准编制工作。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发挥学会优势,按照总体要求和分工,积极组织各所属分支机构报名参加标准编制工作,共有职业教育分会、技工教育分会、(港口)职工教育分会、(公路)职工教育分会4个分机构10多家会员单位递交了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申请,研究会承担了筑路机械操作工、中小型施工机械操作工、港口维护工3个职业的标准编制工作。
2006年12月16日至17日,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召开了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启动会,研究会共有7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为了更好地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兰英亲自参与标准编写计划的制定,责成开发部负责人冯久东全面负责本次标准编制的编审工作。研究会副会长兼技工教育分会理事长周以德、(港口)职工教育分会理事长刘桂芳等15位专家参与此次标准编制工作。根据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制定了实施计划,分阶段进行标准编制工作:
第一阶段,进一步学习标准编制培训知识,调研及资料准备阶段。
12月18日至31日,参编专家共同学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标准编制专家的授课内容,钻研标准编写模板,领会其精髓,探讨如何把握标准编写原则,统一思想,为标准编制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各职业标准编写专家深入生产一线进行调研,了解所编写职业(工种)技术工人所应具备的知识点和技能点,为标准编写做准备。
第二阶段,标准初稿编写阶段。
2007年1月1日至20日,各职业(工种)标准编制专家按要求开始编写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初稿,其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主编保持联系,随时交流编写情况。
第三阶段,各职业标准编制初稿统稿阶段。
2007年1月20日至29日,各职业(工种)标准编制主编按研究会总体布署对所负责的职业(工种)标准初稿进行了初步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各参编人员据此进行修改。
2007年1月30日至31日,研究会组织了筑路机械操作工、中小型施工机械操作工2职业的统稿会,北京市路政局技工学校具体承办。秦皇岛港教育培训中心承办了港口维护工职业标准统稿会。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翁垒副主任、技能鉴定管理处刘大鹏处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兰英也参加了标准编制统稿会。
标准统稿承办单位北京市路政局技工学校非常重视此项工作,高连生校长、刘桂芳主任分别主持统稿工作。为高标准完成本次标准编制工作,承办单位聘请了生产一线专家参与标准编制编写审定工作,编写专家与生产专家共同交流、探讨标准编制问题。此种做法得到了中心领导的肯定和支持,也为今后标准完善工作提供了思路。
在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研究会负责组织的筑路机械操作工、中小型施工机械操作工、港口维护工等3个职业9个工种的标准编制前期工作已按计划如期完成,目前已向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报送要求初审的申请函。
二、长江航务管理局完成标准编制统稿工作
2006年12月,按照《关于编制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有关事宜的通知》(厅职评字[2006]395号),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作为主笔单位承担了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无线电航标操作工、视觉航标工、航道航务施工工等5个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标准编制任务。自承担任务以来,长航局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标准编制的组织领导,合理选派编写人员,合理安排并稳步推进标准编制工作,并于2月上旬完成5个职业标准的初审稿统稿工作。
2006年12月13日,在收到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举办标准编写人员培训班暨标准编制启动会通知后,主动通过电话了解编写任务下达情况,召集所属有关单位进行讨论,按照标准编写要求初步确定编写组成员,正式启动了标准编制的组织工作。12月15日至17日,组织10余名专家参加了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在北京交干院举办的标准编写人员培训班。
2006年12月21日,为了加强标准编制的组织领导,长航局印发了《关于成立长航局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写领导小组的通知》,编制领导小组组长由金义华局长亲自担任,副组长分别由所属相关单位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同时,根据职业本身的覆盖面,提请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协调,从沿海和专业院校选请专家学者充实到编写组。
2007年1月10日,长航局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标准编写组会议在武汉召开。来自我局所属单位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以及兄弟单位上海海事局、广东海事局、武汉理工大学、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20余名相关行业专家参加了会议。金义华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金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标准是交通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培训的基础,是适应科技进步和时代发展要求的迫切需要。编写组一定要站在实施人才强航、科技兴航战略、强化交通行业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标准编写工作的重要意义,以严谨负责,科学务实,团结协作的态度,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编写任务。在会上大家一起学习了《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进行了职业标准编写实践,分组讨论确定了编写思路,进行了分工,统一安排了编写计划,正式启动了长航局所承担的5个职业标准编写工作。
2007年2月5日至7日, 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无线电航标操作工、视觉航标工、航道航务施工工等5个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标准编制初稿统稿会在武汉举办。会议由局人事处主持召开,长江海事局承办,长江海事局、长江航道局人事部门负责人及编写组20余名专家参加了会议。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鉴定处刘大鹏处长到会指导,会议承办单位长江海事局袁宗祥局长、熊学斌副局长分别到会看望了参编专家。会议于5日上午听取了各编写组主笔人关于本职业标准编制的进展情况,与会专家进行了点评,提出了修改意见。专家们在前期经过近1个月编制方法学习、专业调查研究以及潜心撰写的基础上,利用会议2天半时间进一步分组统稿、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标准编制初稿送审稿,各编写组主笔人于7日下午对送审稿进行了多媒体演示。下一步,长航局将按照部统一部署,将该稿提交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的初审会进行初审。
三、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标准编制统稿工作
公路收费与监控员国家职业标准编制统稿会于2007年1月29日至2月2日在海口市海南交通学校召开,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李娟、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薛安顺、何鹏、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刘福建、王群彦、广东公路职工技术培训中心申建伟、胡留党等7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逐一汇报了本单位开展标准调研和编制的情况,李娟同志传达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本标准初稿的修改意见。代表们就标准编制中各工种的职业等级、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以及比重表设置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讨论,结合各省工作实际,对标准框架作了调整补充,对草案内容逐字逐句进行分析推敲,修改完善。专家们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中午不休息,晚上工作到深夜,一鼓作气,顺利完成了标准初稿的修改工作。目前该标准初稿已发至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待反馈意见后由主笔单位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再次修订并报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初审。海南省交通学校为本次会议提供了热情周到的服务,保证了这次会议的顺利进行。
四、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完成标准编制统稿工作
按照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要求,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和山西交通技师学院共同承担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检测工职业标准编制工作。承担单位接受该标准编制任务后,成立了由行业专家组成的标准编写组。标准编写组在经过充分讨论及调研基础上,按照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标准编制计划要求完成了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检测工初稿的编写工作。
2007年2月10日至11日,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山西交通技师学院在太原市组织召开了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标准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检测工统稿会。来自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运输管理局、山西交通科学研究院、山西交通技师学院、山西汇众汽车家园有限公司上海大众特约维修站等10家单位,从事汽车维修与检测的行业管理部门、科研单位的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等23人参加了会议。
由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和汽车维修界的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写组所作的标准编写情况汇报及标准编制说明,审核了标准初稿,提出了对初稿的修改意见。会议还对该标准的职业等级划分、职业功能、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等内容进行广泛交流和研讨,统一了思想,并达成了基本共识,为做好标准制订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该标准的编写工作,得到了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山西交通技师学院、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运输管理局、吉林省运输管理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标准编写组克服了标准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按时完成了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该标准编写计划的阶段要求。标准编写组决心再接再厉,在统稿会的基础上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迎接终审会的召开。
发送:中心领导及各处室,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标准编制单位及有关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