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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评价中心    厅评价字〔2008〕26号      2008年02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船舶甲板设备操作工等职业(工种)列为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函》(劳社厅函〔2007〕246号),我部拟开展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等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标准编制工作的承担单位采取业务司局推荐,承担单位自愿的原则。经研究,由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承担标准编制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

二、请各单位按职业(工种)组建标准编写组(编写组原则上由3—5名专家组成),制定编制方案,推选主笔人,明确成员分工,并将编制方案和成员名单报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主笔人应熟悉该职业(工种)的工作内容和对从业人员能力水平评价的规范性要求,熟悉国家职业标准制定技术规程,具备良好的文字处理能力,具有较好的协调和组织能力,在行业内该职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的权威性。

四、各单位应对所承担的标准编制工作加强领导和管理,保证调研、编写及相关活动的正常运转,及时将标准编制情况报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五、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定于近期举办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启动会,请各单位组织编写组成员参加。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10)64906319,64907385(传真)    

电子邮箱:moc_jianding@126.com

附件:标准编制承担单位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标准编制承担单位一览表

 

职 业

工 种

标准编制承担单位

1.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

(6-24-05-01)

内燃装卸机械司机(20-054)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电动装卸机械司机(20-055)

2.输送机操作工

(6-24-05-03)

皮带输送机操作工(20-066)

运输带粘结工(20-068)

3.玻璃制板及玻璃成型工

(6-18-01-03)

航标灯工(20-137)

上海航标厂有限公司

4.闸门运行工

(6-24-05-04)

船闸机械运行工(20-081)

长江航务管理局

船闸电气运行工(20-082)

5.混凝土搅拌机械操作工

(6-23-03-03)

稳定土厂拌和设备

操作工(20-118)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筑养路机械分会

稳定土拌和机操作工(20-121)

水泥混凝土搅拌设备操作工(20-123)

 

 

 

 

 

主题词:编制  职业  标准  通知

  抄送:部人劳司、公路司、水运司、科教司。

  交通部办公厅                2008年2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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