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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座谈会的通知
    职鉴标函〔2007〕14号      2007年10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交人劳发〔2005197号)和《关于印发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职鉴技函〔20074号),决定召开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有关问题;部署工作站近期工作;交流工作经验;颁发工作站证书;汇总第四季度培训计划和职业资格证书需求情况。

二、会议代表

工作站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119日报到,10日开会,会期1天。

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黄寺大街甲6号天龙饭店。

四、有关事项

(一)请工作站按照《参会单位及代表名额表》(附件1)的名额参会。

(二)请参会的工作站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于116日前传真至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罗一楠。

联系电话:(0106490617021113811264818

传真:(01064907385

天龙饭店联系电话:(01084138866

(三)会议代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附件:1.参会单位及代表名额表

2.会议代表回执

 

 

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章)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会单位及代表名额表

 

序号

 

名额

序号

 

名额

1

交通部科学研究院

29

河南省南阳市公路技工学校

2

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

30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

北京市路政局技工学校

31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4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2

山东省交通干部学校

5

河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33

山东省公路高级技工学校

6

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34

山东省交通运输学校

7

湖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5

山东交通学院

8

武汉航道学校

36

大连天巳汽车服务职业培训学校

9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7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0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38

宁夏交通学校

11

江苏省南京市公路管理处教育培训中心

39

内蒙古交通培训中心

12

江苏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40

海南省交通学校

13

无锡交通技师学院

41

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

14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42

哈尔滨华通广丰汽车维修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5

重庆交通大学

43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6

长江航道局重庆职工培训中心

44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17

上海市交通学校

45

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

18

福建省龙岩市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46

浙江公路机械技工学校

19

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7

湖州交通学校

20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8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1

广州潜水学校

49

安徽省公路工程技工学校

22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教育培训中心

50

安徽省航运技工学校

23

深圳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

51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4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2

芜湖市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

25

云南省公路职业技能培训站

53

山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26

云南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

54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27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5

天津港口管理中等专业学校

28

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2

 

会议代表回执

单 位 名 称

 

会议代表姓名

 

性  别

 

职务或职称

 

民  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