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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
SRC-1456    职鉴技函〔2007〕4号      2007年01月31日
 


交通院校,中央管理的交通企业,部属有关单位,部管各社团:

    为加强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交人劳发﹝2005﹞197号),拟成立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现将《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工作规则》、《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年度考核办法》和《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申请设立培训工作站的单位请与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技能鉴定处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安立花园A座7层  邮编:100101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10-64906319,64906170转331

    传真:010-64907385      电子邮箱:moc_jianding@126.com

    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址:www.jtzyzg.org.cn

 

 

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章)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1.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doc
  2.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工作规则.doc
  3.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年度考核办法.doc
  4. 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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