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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7年11月13日
 

 提高认识   明确任务
共同开创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新局面

 ——在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负责人座谈会上的讲话
申少君


尊敬的祖平副司长、王兰英常务副会长、培训工作站的院校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首批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既是座谈会,也是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动员会。

    刚才,李司长的讲话很精彩,介绍了学习十七大的心得体会、交通教育创新的思考和双证书制度,我想大家和我一样很受鼓舞,对我们做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王兰英常务副会长的讲话也很好,她是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老领导了,过去担任教育司高教处长时我们就一起合作。我们和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签订了合作协议,研究会承担培训工作站的日常管理等有关工作,在此表示感谢!

    部党组很重视职业资格工作,今年7月19日至20日,部在哈尔滨召开了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会议,李盛霖部长代表部党组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做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冯正霖副部长作了主报告,回顾总结了4年来的职业资格工作;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及发展目标;部署了十一五期间的交通职业资格工作。两位部领导的讲话稿部已印发,大家可在交通职业资格网和部政府网上查阅。

    职业资格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国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并在不断完善,根据英国《泰晤士报》介绍,英国儿童、中小学与家庭大臣埃德•鲍尔斯今年10月23日宣布,英国将于明年9月起逐步引入职业证书制度,使职业证书成为学校和雇主衡量学生能力首选的资格证明,并使雇主重新把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学生能力的重要标准。政府定于2013年评估14至19岁学生所有考试课程。届时,职业证书制度将全面实行。虽然新计划反对声不少,但说明了职业证书制度的发展趋势。职业资格在我国才只有10多年时间,交通行业才开始4年,还是一个新事物。大家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它必将对从业人员管理方式、职业教育等产生革命性的影响。

    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哈尔滨会议精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向培训工作站的同志们介绍4个方面的有关情况。

    一、关于培训工作站的职能定位问题

    为加强和规范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交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的作用,构建分工明确、特色鲜明、体制顺畅、工作高效的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格局,同时考虑到在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还没有建立的情况下,尽快开展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我们学习借鉴有关部委的经验,决定探索建立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

    为了慎重起见,根据《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管理办法》,我们首批先审核确认了56家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基本上都是交通职业院校、技校和少数培训机构。参加今天会议的就是这56家单位的负责人或代表。请大家来,主要是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明确培训工作站的职能定位和主要任务,听取大家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尽快启动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培训工作,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型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前的培训、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前的继续教育培训,还包括我们开发的专项技能培训证书的认证培训等。要说明的是职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坚持培训自愿、考培分开的原则)这些都是培训工作站的任务。当然,至于每一个具体的培训工作站,因为培训场地、设备和师资的特殊要求,其培训范围是不同的,这个在培训工作站证书中已经注明了。在鉴定站还没有成立前,培训工作站还受我们的委托承担鉴定的具体工作。

    关于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定位和管理体制问题。考虑到它既是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交通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坚持这项工作在职业资格主管部门(也就是各级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有序开展。部的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我们的初步想法是,委托行业协会来组织实施,具体依托培训工作站来开展。将来,培训工作站与鉴定站、协会(包括地方协会和部的协会)、职业资格和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职业资格专门机构(包括地方和我们中心)的具体关系(包括管理、监督关系,还包括经济关系等),还有待研究,这次特别请同志们讨论讨论,看看有什么好的、简单可行的办法。

    二、关于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前期工作情况

    开展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前期工作基本条件已经具备。

    (一)初步建立了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制度,为开展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3年以来,先后出台了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注册验船师制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等4项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其中,注册验船师制度,是以我部为主建立的交通行业第一个行政许可类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是以我部为主建立的交通行业第一个水平评价类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

    目前,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人员、国际海运专业人员、理货人员等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工作已经启动。其中,理货人员从业资格制度的文件已经印发。港口与航道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已经进行了3个年度的全国统一考试。道路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正在进行。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制度,30个省(区、市)交通部门已经明确了考试管理机构、理论考点和实际操作考点,部分省厅的实际操作考点已经验收,655人经过专门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实际操作考官证书》。

    (二)初步构建了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组织体系,为开展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供了组织管理保障。

    2005年9月,报经中编办批准,部成立了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加挂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牌子。去年部党组决定将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评价中心,并明确了评价中心的职能定位和与有关方面的关系。部职业资格工作初步形成了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归口、业务司局监督指导、专门机构承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省(区、市)交通部门也都成立了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基本形成了人事部门牵头、业务部门参与、专业局承办,各司其职的省级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格局。黑龙江省、天津市、陕西省交通厅等部分省、市还成立了省级职业资格工作专门机构,浙江省交通厅等省市建立了地(市)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网络。

    (三)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逐步建立。

    一是初步建立了交通行业特有职业体系。2004年以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申报了3批交通行业特有职业,迄今为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同意将公路养护工等24个职业共74个工种列为交通行业特有工种,占交通行业183个特有工种的1/3强。需要说明的是183个工种是80年代确定的,我们正在重新清理,随着科技发展,生产方式变化,一些工种已名存实亡,又产生了新的工种。汽车租赁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2个新职业正在申报过程中。

    二是初步建立交通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技术要素体系。国家职业标准和试题库组成了一个完整的职业技能鉴定技术要素体系。2006年9月以来,我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征集交通行业首批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单位的通知》和《关于征集交通行业第二批特有职业(工种)标准编制单位的通知》,征集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标准编制单位。经专家评审,确定了17个职业标准的10个主笔单位和13个参编单位,并印发了《关于编制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在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了标准编写人员培训班暨标准编制启动会,对标准编写人员进行了《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专项培训,全面启动了标准编制工作。目前17个职业标准的初稿均已完成,并分别召开了评审会,除筑路、养护工中的公路桥梁工外,其他职业标准均已通过评审,并印发了交通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稿汇编本。今天已发给大家,先试行。

    三是启动了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的申报审批工作。目前已有20多个交通厅组织申报了50多个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我们正在审核,准备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批,计划年内公布首批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初步构建起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网络。

    四是建立了一支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人员队伍。质量督导员和考评人员队伍的建立为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了技术支持与质量保障。今年1月,部职业资格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荐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人选的通知》,着手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和考评人员队伍。4月16-19日在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举办了首期交通行业质量督导员培训班。来自19个省的101名学员参加了培训考核,取得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质量督导员证书和交通部颁发的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聘书。8月-10月,分别在北京市路政局技工学校、秦皇岛港务集团培训中心、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和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举办了4期考评人员培训班,共培训筑路机械操作工和中小型施工机械操作工考评人员65人,港口维护工考评人员14人,筑路、养护工考评人员197人,公路收费和监控员考评人员93人。共计培训考评员369人次,有143人获得质量督导员或高级质量督导员证书。   

    五是启动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今年3月印发了《关于印发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编写手册与试卷命题编写规则的通知》,会同交通出版社,明确了教材编制单位和主编专家。截至目前,港口客运员、公路收费及监控员、筑路机械操作工、中小型施工机械操作工、港口维护工、汽车运输调度员、汽车货运理货员、船舶业务员等8个职业的培训教材已完成初稿;10月份已召开公路收费及监控员教材审定会,11月中旬将定稿交到交通出版社,年底前出版发行;11月份召开汽车运输调度员、汽车货运理货员、筑路机械操作工、中小型施工机械操作工、港口维护工教材审定会;机动车检验工、视觉航标工、无线电航标操作工、航道航务施工工、船舶水手和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和汽车客运服务员7个职业培训教材将分别于11月底前完成初稿;筑路、养护工和潜水员2个职业年底完成初稿。

    六是布置了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的建设工作。根据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命题编写规则,每个职业(工种)的每个等级各生成10套试卷,试卷编制与培训教材编写同步启动,目前,港口客运员职业试卷已生成10套;公路收费及监控员、汽车运输调度员职业试卷已生成5套;筑路机械操作工、中小型施工机械操作工、港口维护工、汽车货运理货员、船舶业务员5个职业已进入试卷命制阶段;年底前基本完成所有17个职业试卷命制工作。

    七是积极组织开展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今年初经部批准举办了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机动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学生)技能大赛和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钣喷职业技能竞赛。其中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已于7月17~18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行,正值全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会议召开之际,共有27个省108名选手参加决赛,20名获奖选手被交通部授予“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李盛霖部长、冯正霖副部长及黑龙江省有关领导还亲自为获奖选手颁奖,全国驾培行业深受鼓舞,反响热烈,竞赛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近期我们将印发《交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竞赛工作,推动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健康发展。

    八是布置了2007年度交通行业高级技师考评工作。为加强交通行业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今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度交通行业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此次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涉及到7个专业23个职业(工种),到目前共有14个省(区、市)120人申报高级技师考评资格,年底前完成专家评审。

    应当说,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础性工作有了长足进步和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同志们不懈努力、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与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我们也要看到培训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才刚刚起步,覆盖面还不宽,工作力度还不够,还不能适应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的需要;二是培训鉴定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方的参与程度和积极性还不高;三是机构自身建设相对落后,标准、教材等还有待完善和推广,职业资格信息网络建设尚待建立,有些培训工作站设备陈旧、条件不足、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还不能完全满足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需要;四是自主开发的专项培训项目缺乏。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共同努力,争取早点解决,保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目标、原则和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主要目标:一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标准、教材与试题库建设,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职业培训体系及鉴定技术队伍;二是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鉴定的职业(工种)和鉴定对象的覆盖面,大力开发有市场生命力和竞争力的专项技能培训项目,加强培训鉴定质量,增强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

    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哈尔滨会议精神,以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为切入点,以提高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技术技能水平、增强其服务能力为出发点,以完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为立足点,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消除制约因素为突破点,理清思路,明确目标,抓住重点,扎实工作,切实搞好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今后几年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要坚持为行业管理服务、为从业人员服务的原则。要紧紧围绕提高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技术技能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二是要坚持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的有机结合的原则。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用证书制度引导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劳动者专业技能,增强其从业能力。培训是基础,鉴定是手段,提高劳动者技能是目的。

    三是要坚持稳步推进、注重质量的原则。由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技术复杂的工作,因此,搞好这项工作,既要积极,又要慎重,通过不断地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做到稳步推进。同时,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确保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围绕上述工作目标、思路和原则,今后几年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工作重点是

    一是要抓住重点职业领域,不断拓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规模。第一,要紧紧围绕交通产业转型和做好“三个服务”的中心工作,重点在交通行业关系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岗位及从业人员众多的职业领域开展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如道路运输、公路建设及养护、港口装卸等领域;第二,根据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和使用,不断开发新职业,大力开发和推广专项技能培训证书;第三,要围绕交通职业教育制度的改革,充分发挥职业资格制度的导向作用,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双证书制度,要加强与职业中学、职业技术学院(校)、职教中心的联系与合作,对即将毕业的在校学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积极推行学历(文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

    二是完善体系,打牢基础。依据交通行业职业标准,结合交通行业发展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在充分发挥好现有鉴定机构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交通系统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重点建设一批鉴定机构,不断完善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网络。
进一步壮大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加大对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力度,不断壮大考评员队伍,加强对考评人员的管理。

    三是完善制度,提高质量。质量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生命线,也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生命线。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从规章、约束机制和操作程序上,严把质量关;进一步完善培训与鉴定工作体系,提高考评人员队伍素质,完善考务管理,严格证书核发,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能够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完善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制度、鉴定站的年检制度以及考评人员的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的规章和监督检查制度。对于不按规定办事的单位,建立违规退出机制,确保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良性健康发展,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信誉。

    四、几点要求或者说应该注意的7个方面的事项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培训工作站要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做到有领导抓、有处室管、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培训鉴定工作落到实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各培训工作站在开展工作时,一定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计划,主动与交通主管部门,人事劳动、教育、物价等有关部门沟通,加强与各个方面的密切配合,从工作中体现出为行业服务的宗旨,为培训、鉴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大投入,强化基础。

    搞好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作为支撑。为此,在积极争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大力支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同时,要多方筹措经费,加大对培训资源的开发力度,不断改善培训机构和鉴定机构的工作条件。今后几年,我们将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培训、鉴定机构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三)发挥现有资源优势,改进技能培训方法。

    要根据行业技术进步的要求,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操作人员掌握必备的技术技能。要注意结合企业特点和生产操作人员的实际,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培训实效。

    (四)严格技能鉴定管理,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

    在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尚未建立的初期,培训工作站对培训合格人员可以受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委托具体组织鉴定工作。但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行业管理性质,绝不能以赢利为目的。要严格鉴定程序,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发放证书,确保鉴定质量。从事培训工作的和从事鉴定工作的人员必须分开,以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性。考评员要通过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资格审核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书和聘书才能上岗。对考评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考评员,将坚决予以淘汰。

    (五)严格执行交通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做好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培训教程的推广、应用工作。

    年底前,我部将和劳动保障部联合颁布首批交通行业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的培训系列教材也将陆续出版发行。培训工作站要率先做好交通行业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推广和使用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掀起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的热潮。与此同时,我们将会同有关业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全行业认真贯彻交通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培训工作站要坚决执行交通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并依此制订和调整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将标准的要求落实到人才培养工作中去。鼓励采用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教材进行教学,不断研究探索有效的教学方法,在行业内普及职业技能培训。

    (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大力推行双证书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培训工作站应围绕交通行业职业标准不断改进教学计划,明确各专业相对应的鉴定职业,将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融入到相应专业的课程教学中,实现职业能力考核与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全面接轨,最终实现以专业实训代替培训,以技能鉴定代替实训考核的双证书目标。

    (七)加强培训工作站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培训质量。质量是鉴定工作的生命线,没有培训的质量,就没有鉴定的质量。各培训工作站要坚持“培训、鉴定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和已制定的培训计划对学员进行培训。做到培训师资优秀,培训课时充足,实操设备优良。二是加强工作站管理人员和考评员队伍建设。工作站的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要符合培训与鉴定的要求,人员配备的条件和数量须符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的有关规定。三是规范有关行为。目前,社会上的部分培训机构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办学行为不规范,广告宣传夸大失真,培训质量参差不齐等现象。为此我们的培训工作站杜绝出现乱打广告、乱办班、乱收费等违规行为。

    同志们,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大家能够坚定信心、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密切配合,紧紧围绕提高交通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整体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把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我们初步设想,参照有关部委的做法,培训工作站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总结上个年度的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布置新一年度的工作,逐步引进先进的培训理念和商业运作模式,洽谈一批培训项目,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做出品牌,做大做强。

    考虑到今年培训工作站刚成立,培训业务还没开展,为节约大家的时间,会议就开半天,不进行会议总结,有关情况,我们将登在交通职业资格网上。

    我就讲这么多,讲的不清楚的,一会座谈时再一起探讨,中心的其他同志再作补充。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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