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筑路、养护工和机动车检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部职业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人选的通知》(交职办函〔2007〕2号),定于2008年4月举办筑路、养护工和机动车检验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筑路、养护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班。
时间:2008年4月22至24日,4月21日报到。
地点:北京东燕郊,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
(二)机动车检验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班。
时间:2008年4月24至26日,4月23日报到。
地点:北京东燕郊,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
二、培训内容
(一)公共知识。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教程和考评人员守则。
(二)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知识。
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概况。
(三)国家职业标准。
拟考评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相关知识和考评方法。
三、培训对象
(一)已通过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符合交职办函〔2007〕2号文件申报条件的其他人员。未报名者需将《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推荐表》(见附件2),连同被推荐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期2寸彩色照片4张,于4月16日前寄至我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安立花园A座7层 邮编100101),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培训。
四、报名及组织
筑路、养护工和机动车检验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培训班均委托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承办。
请各单位于4月18日前将参加以上2职业考评人员培训班的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3)电邮或传真至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考评员800元/人,高级考评员900元/人(含证书、试卷和教材费)。
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考试及发证
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证卡、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高级考评员聘书。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娟
电话:(010)64906319,64906170转331
(二)交通部管理干部学院。
1.筑路、养护工考评人员培训班。
联系人:贾宇
电话:(010)61593411
传真:(010)61593443
E—mail:px3411@sina.com
2.机动车检验工考评人员培训班。
联系人:刘兰芳
电话:(010)61591786,13393062805
传真:(010)61591867
E—mail:shulm@ccat.cn
附件:1.已通过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
2.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推荐表
3.报名回执
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章)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考评人员 培训 通知
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处 2008年3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