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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2007年全国交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获得优秀名次选手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交通部文件    交人劳发〔2007〕428号      2007年08月16日
 

各有关省(自治区)交通厅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精神,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全国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劳动者岗位成才,建功立业,根据交通部《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交人劳发〔2002〕98号)和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钣喷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厅职评字〔2007〕102号),经部人事劳动司对2007年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成绩复核认定,交通部决定授予2007年度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决赛(大型货车和小型轿车项目)获得优秀名次选手杨海波等20名同志“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证书(名单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要对获得“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给予奖励。建立高技能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完善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办法,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新,继续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进一步提高岗位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创新汽车驾驶培训事业,提高驾驶员素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全国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劳动者要以获得“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称号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开拓进取、努力拼搏、立志岗位成才的精神,努力做好“三个服务”,为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年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大型货车和小型轿车项目)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获得优秀名次选手授予“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七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表彰  全国  交通  技术  能手  决定


  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评价中心。


  交通部办公厅                              200787印发


  1. 2007年全国交通行业汽车驾驶学校教练员(大型货车和小型轿车项目)职业技能竞赛决赛获得优秀名次选手授予“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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