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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评选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工作的通知
    交人劳发〔2009〕130号             2009年04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有关中央管理的大型交通企业,有关部属单位:

为加强交通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规定,部决定2009年组织开展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活动将在全国交通行业特有的16个职业33个工种范围内(见附件1)评选表彰140名全国交通技术能手。

二、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的大型交通企业、有关部属单位应按照《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评选推荐工作程序组织开展本地区、本系统评选推荐候选人的工作。

三、请各主管单位按照《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中人数的2倍推荐候选人,并对候选人排出优先顺序,填报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各地区、各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部确定的交通行业特职业(工种)范围内选择一个或几个主体职业(工种)组织评选推荐。

四、各主管单位推荐的候选人需认真填写《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申报表》(见附件4)。各主管单位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要对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报送《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签名表》(见附件5),《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申报表》、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和撰写要求见附件6)、有关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须经候选人所在单位认真核实,加盖所属单位人事(劳动)部门印章后上报。

五、请各单位于2009年8月28日前报送初评推荐材料,逾期申报无效,推荐候选人将失去终选评审资格。需报送的初评推荐材料有:

(一)主管单位评选推荐函;

(二)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三)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申报表;

(四)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

(五)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签名表。

六、部委托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承担本次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请各单位按本通知的要求,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2009年4月10日前报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并可通过“中国交通人才网”查询信息或下载相关表格。

七、各单位初评推荐的候选人由部组织交通行业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中国交通人才网”上公示。部将对经公示确定的正式人选授予“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立昆 

联系电话:(010)64906265 (010)64906170/71转210 

传  真:(010)64907385

电子邮箱:zlk-666@sohu.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安立花园A座7层 交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100101

 

附件:1.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目录表

2.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名额分配表

3.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4.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申报表

5.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签名表

6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和撰写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1. 交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目录表.doc
  2.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名额分配表.doc
  3.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顺序表.doc
  4.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申报表.doc
  5. 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专家签名表.doc
  6. 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和撰写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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