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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职评综函〔2008〕35号      2008年06月05日
 

部属各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2008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部属单位有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请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详见交通职业资格网:http://www.jtzyzg.org.cn,或部政府网站评价中心子站:http://www.moc.gov.cn/zizhan/zhishujigou/pingjiazhongxin/)的要求,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好报名工作。

有何问题请与我中心张曦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1064906170202

特此通知。

 

 

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章)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抄送:部内有关单位

  1. 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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