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1999年第3号部令)和《关于做好潜水打捞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救发[2006]138号)文件要求,交通运输部救捞局组织专家于2008年7月12日在北京召开了2008年上半年潜水员证书年审会议,分别对102家单位740名潜水员证书进行年审。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和交通部潜水打捞管理委员会的专家参加了年审会议。
年审结果:符合年审条件,年审结论为合格的725 人;建议复查个别项目10人,检查合格后通过年审;因体检不合格,未通过年审1人;因超龄,年审不合格4人;
此次年审复查的潜水员,复查合格后可继续保持潜水员资格并换发证书;申报单位由于工作原因,逾期未年审换证的, 换发证书时间均可延缓至2008年12月31日。
潜水员证书有效期为一年,潜水员年审有效期至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