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救助局、打捞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潜水安全规程》(送审稿)的编写工作已经完成,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反馈意见报部救捞局。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潜水安全规程》(送审稿)
(联系人:朱蓓; 联系电话:010-65293050。)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