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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和救捞系统2008年度专业化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
    救助打捞局      2008年11月11日
 
 

各救助局、打捞局,各救助飞行队,部局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考核工作,部局制定了《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和《救捞系统2008年度专业化建设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日

 

 

 

 

 

 

 

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考核办法(试行)

 

为检验救捞系统开展的专业化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促进实现开展专业化建设的预期目的,根据交通部救助打捞局(以下简称部局)《关于救捞系统开展专业化建设工作的决定》(救捞办字〔200790号)和《关于印发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救捞办字〔200836号)的要求,参照系统各单位制定的《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做好“三个服务”的要求和尽快实现“三精两关键”的目标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全面检验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取得的成效,找出差距,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推进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工作的持续深化,逐步建立专业化建设长效机制。

二、考核工作的依据、范围和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依据《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和救捞系统各救助局、打捞局及各救助飞行队(以下简称各单位)制订的本单位《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

本考核办法适用对象为救捞系统所属各单位。

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开、公平;

(二)突出重点;

(三)区别对待;

(四)注重实效。

三、考核人员的组成

考核工作在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救捞系统各单位抽调的人员组成(包括邀请的专家和顾问),考核组组长由部局领导担任。

四、考核时间安排

专业化建设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考核时间为每年11月份。

五、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主要内容分为人才专业化建设、装备专业化建设和技术专业化建设三大部分,包括部局对专业化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各单位开展各年度专业化建设的内容要素。

(一)     人才专业化建设部分。

1.    基础工作。

主要包括:实施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和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日常管理台帐或记录资料等。

2.    人才引进和留住工作。

主要包括: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具体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应用情况;人才库的建立、管理和应用情况;人员流动情况;人才供需矛盾的解决情况等。

3.    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

主要包括: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完成情况;人才跟踪考核和评价的相关措施应用情况;人才选拔和竞聘机制的应用情况;人才与岗位的匹配情况等。

4.    人才培训工作。

主要包括: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完成情况;培训工作硬件改善情况;检验培训效果的措施应用情况。

5.    人才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主要包括:人才建设经费的保障工作情况;人才建设经费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

6.    人才工作质量总体评价。

主要包括:人才工作各方面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人才工作的总体评价。

(二)     装备专业化建设部分。

1.    基础工作。

主要包括:装备专业化建设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和部门抓装备建设工作的情况;落实装备建设工作的日常记录资料等。

2.    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主要包括:重点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

3.    救捞专业性装备建设工作。

主要包括:按计划应完成的救捞专业性装备建设和配备情况。

4.    通用性装备建设工作。

主要包括:办公自动化硬件、决策通信指挥、信息通信网络等装备的建设情况。

5.    装备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主要包括:装备建设经费的保障工作情况;装备建设经费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

6.    装备建设工作质量总体评价。

主要包括:对装备建设各方面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对既有装备管理水平的评价。

(三)     技术专业化建设部分。

1.    基础工作。

技术专业化建设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和部门抓技术建设工作的情况;落实技术建设工作的日常记录资料等。

2.    救捞专业性技术建设工作。

主要包括:按计划应完成的救捞专业技术建设及应用情况。

3.    通用性技术建设工作。

主要包括:办公自动化软件系统、船舶信息管理系统、通信指挥系统等技术的建设情况。

4.    技术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主要包括:技术建设经费的保障工作情况;技术建设经费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

5.    技术建设工作质量总体评价。

主要包括:对技术建设上述任务完成情况的评价;对既有技术应用水平的评价。

六、考核的主要方法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考核组考评和单位集体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一)     考核组考评工作。

考核组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部局机关处室及系统有关人员组成,在完成考核培训后,按任务分工集体完成考核工作。

    考核组采取个人交流、集体座谈、实地演示、现场抽查等方式完成专业化建设相关内容的考核,考核组成员依据实际情况对各自负责的内容逐项进行打分,并完成各自考核工作记录。

(二)     单位集体测评工作。

集体测评工作在被考核单位举行,按人才专业化建设、装备专业化建设和技术专业化建设三大部分内容进行现场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主要是本单位从事人才建设、装备建设和技术建设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测评人员需注重代表性。测评问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测评结束后即将问卷盖章封存带走,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批阅并提取数据后归档备查。

七、考核成绩的确定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由单位集体测评和考核组考评两部分的分数相加后组成。

考核组考评的成绩按人才、装备、技术三部分的各自平均分数以433的权重比例计算后累加得出考评成绩总分。

单位集体测评成绩也按人才、装备、技术三部分的各自平均分数以433的权重比例计算后累加得出测评成绩总分。

救捞系统各单位三年专业化建设的考核分数由部局专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后,报部局领导班子进行成绩评定。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救捞系统各单位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结果作为部局对救捞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业绩和单位发展业绩的考核依据,也作为各级领导干部个人工作业绩的考核依据。

(三)考核结果作为在专业化建设工作中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奖惩的直接依据。

1. 依据考核结果,由部局对获得优胜的单位颁发奖金;系统各单位也可依据对专业化建设工作贡献的大小对所属二级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2. 依据考核结果,部局可对考核成绩不合格且工作落后的单位实施惩罚;系统各单位也可据此对在专业化建设工作中成绩落后的所属二级单位或个人进行适度惩罚。


 

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2008年度考核细则

 

为检验救捞系统2008年开展专业化建设的成效,根据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以下简称部局)《关于救捞系统开展专业化建设工作的决定》(救捞办字〔200790号)、《关于印发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救捞办字〔200836号)和《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开、公平;

 (二)突出重点;

 (三)区别对待;

 (四)注重实效。

二、考核的主要依据

考核工作主要依据是《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救捞系统各救助局、打捞局及各救助飞行队(以下简称各单位)制订的本单位专业化建设实施方案,以及2008年度专业化建设工作季度计划表。

、考核的人员组成

考核工作在救捞系统专业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部局专业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由部局领导、部局专业办、部局机关职能处室及系统内部抽调的人员组成,分成人才、装备、技术三个小组,考核组组长由部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部局专业办常务副主任担任。

、考核的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为200811月中旬至11月底。

、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以下四个部分,以各单位上报的年度工作计划为主。

(一)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部分

主要包括:各单位对专业化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制度建设情况,专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和专业办开展工作的情况。

(二)人才专业化建设部分

1. 基础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和部门开展工作的情况;日常管理台账和工作记录等。

2. 人才引进和留住工作: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具体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应用情况;人才库的建立、管理和应用情况;人员流动情况;人才供需矛盾的解决情况等。

3. 人才培养和使用工作:培养计划的制定与完成情况;人才跟踪考核和评价的相关措施应用情况;人才选拔和竞聘机制的应用情况;人才与岗位的匹配情况等。

4. 人才培训工作: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完成情况;培训工作硬件改善情况;检验培训效果的措施应用情况等。

5. 人才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人才建设经费保障情况;人才建设经费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

6. 人才工作质量总体评价:人才工作各方面任务的完成情况;对人才工作的总体评价等。

(三)装备专业化建设部分

1. 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重点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

2. 救捞专业装备建设工作:按计划应完成的救捞专业装备建设和配备情况,现有装备的管理情况和技术状态等。

3. 装备建设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装备建设经费保障情况;装备建设经费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情况等。

(四)     技术专业化建设部分

主要包括:按计划应完成的部局下达的救捞专业技术建设及应用情况,本单位科技研发工作和科技成果应用工作。

、考核的主要方式

考核工作主要采取听取汇报、集体问卷测评和考核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

考核组听取被考核单位对2008年度专业化建设工作情况的综合汇报,按照《考核评分表-1》对该单位领导班子和专业办进行考核并打分,得到分数①。

(二)集体问卷测评

集体问卷测评在被考核单位进行,参加测评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从事人才、装备和技术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其中人才工作测评需要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3名、处级以下人员5名。装备工作测评需要从事规划装备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2名、处级以下人员4名。技术工作测评需要从事技术工作的处级领导(可含局领导)2名、处级以下人员4名。

各救助飞行队参加集体测评的人员是队领导1名,办公室领导1名,在本队从事人才、装备、技术的同志各1名。

《专业化建设年度考核测评问卷》由部局专业办提供,现场测评结束后即时封存。考核组统一开封、批阅后按照《考核评分表-2》,得到分数②。

(三)     考核小组考评

人才、装备、技术考核小组分别按照《考核评分表-3》、《考核评分表-4》、《考核评分表-5》采取对口交流、集体座谈、现场抽查等方式完成专业化建设相关内容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依据实际情况对各自负责的内容逐项打分,如果有多人参与评分,取平均数,分别得到人才、装备、技术的分数③、④、⑤。

考核的成绩评定

各单位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由分数①~⑥按以下公式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单位考核得分 = ①×20%

                 + ②×10%

                 +(③×40%+④×30%+⑤×30%)×70%

+

各单位专业化建设年度考核分数由部局专业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汇总后,报部局领导班子进行成绩评定。

、考核结果的运用

根据考核意见和考核分数,并经部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对在专业化建设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给予奖励。原则上表彰救助单位、打捞单位、救助飞行单位各一名;表彰人才、装备、技术单项专业化建设工作突出单位各一个。

 

附件:1、《考核评分表-1

  2、《考核评分表-2

  3、《考核评分表-3

           4、《考核评分表-4

           5、《考核评分表-5

           6、《考核评分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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