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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2007年10月13日
 


一、交通部环保办
  1、归口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2、负责环境保护对外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3、组织拟定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
  4、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的预审;
  5、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的监督检查;
  6、组织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测;
  7、参加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标准和规范的制订;
  8、参加交通建设项目交工初验和竣工验收。

二、公路司
  1、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的设计审查;
  2、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
  3、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监理;
  4、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
  5、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标准和规范的制订;
  6、参加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的制订;
  7、会同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
  8、参加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三、水运司
  1、负责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的设计审查;
  2、组织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工程的实施;
  3、组织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监理;
  4、组织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
  5、组织水运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工作;
  6、掺加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的制订;
  7、会同组织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
  8、参加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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