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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局全面完成船舶铅封工作 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2007年08月28日
 
    截止8月25日,宁波海事局全面完成了辖区船舶排污设备的铅封工作,共对辖区342艘船舶的排污设备实施了铅封(经核实原确定的350艘适铅船舶中有8艘船舶无相应管路,无须铅封),为有效防止船舶向水域排放油类污染物,保护辖区水域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船舶排污设备实施铅封是2007年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在活动准备阶段,宁波海事局严格按照《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及上级的有关要求,通过广泛调研,结合辖区实际,共确定了涵盖内河和沿海航行的6大类适铅船舶,船舶种类包括了港作船、采运沙船舶、施工作业船舶、客渡船、供油、残油接收船舶等,并以任务分解的形式将适铅船舶下发给各海事处。在活动实施阶段,宁波海事局又针对船舶数量多、流动性强,适用铅封船舶数量核定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的特点,按照“边核实、边铅封”的原则,集中执法力量,冒高温酷暑,采取“分组铅封、蹲点铅封、流动铅封和集中铅封”等形式,对核定的铅封船舶的排污设备进行了铅封,并建立了铅封船舶档案。同时,宁波海事局多次与辖区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进行座谈,研究确定了铅封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方案,并通过网络予以公布,确保铅封船舶油类污染物岸上接收处理,保障铅封船舶安全营运。研究制定了铅封船舶后续监管制度,为对铅封船舶进行全面跟踪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下一步,宁波海事局将按照活动方案,开展对非铅封船舶、铅封船舶的污染物接收处理情况的专项检查,强化污染物接受单位的管理,全面规范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处置行为,深入推进2007年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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