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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辖区适用船舶排污设备铅封完成100%
          2007年08月28日
 
    为贯彻实施交通部《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根据部海事局和广西海事局制定的《2007年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北海海事局领导高度重视,全体动员,调集精兵强将,通过周密布置、精心安排,及时制定了《北海海事局2007年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使这次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
    从六月份开始,该局对辖区有关船舶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组织召开了有关船公司、港航单位参加的宣贯会,确定了适用铅封的船舶共21艘;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各船公司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审核船舶机舱管系布置图和铅封方案,于8月中旬共完成包括辖区内新增加的外港籍施工船舶6艘在内的27艘船舶铅封工作,提前完成北海辖区船舶铅封的工作任务,铅封率达100%。此外还免费为铅封船舶配送铅封标识牌121个。下一步,该局将重点对已铅封船舶进行跟踪管理和船舶油类污染物接收处理的专项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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