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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福建沿海港口航标建设和管理,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交通部海事局与福建省交通厅5月29日在福州市就接收福建省沿海304座地方航标管理进行了交接协议签订,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上海海事局局长陈爱平、副局长洪冲和福建省交通厅厅长谢兰捷等领导参加了协议签约仪式。 此次接受的304座福建沿海地方航标,是上海海事局第三批接收沿海地方航标的管理,这次接受的有福州辖区共98座,包括福州港71座,宁德港27座;厦门辖区约206座,包括厦门港80座,泉州港和湄洲湾98座,漳州港28座。据了解,经部海事局和福建省交通厅的有关协商,2004年5月,福州港闽江通海航道的43座地方航标移交上海海事局管理;2005年8月,福州港松下港区、海坛海峡及兴化湾水道的32座航标移交上海海事局管理。 上海海事局局长陈爱平介绍说,前两次移交后,为提高航标效能,切实保障辖区航海安全,上海海事局瞄准国际先进水平,从灯器、能源、材料等方面对接收的航标进行了高标准的改造,在灯浮标和灯桩上分别选用了当今最先进的LED灯器和性能可靠的进口航标灯器,能源全部采用环保优质的太阳能或波浪能,这些设备都已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同时,上海海事局还投入大量资金建设航标遥测遥控系统,并对福建沿海主要港口及航道进行了大规模的航标优化配布,增设了大量的灯浮、灯桩和雷达应答器,使得福建沿海通航环境明显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此外,上海海事局还分别在下属的福州航标处和厦门航标处建设了AIS监控分中心,并已在全省沿海建成西台山、西洋岛、壶江岛、天大山、湄洲岛、海沧、镇海角、古雷头等 8 座AIS基基站,基本上实现了全省沿海AIS信号全覆盖,为区域内的船舶安全航行、有效监控和物流管理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证。 据了解,因历史原因,长期以来福建省有相当数量航标归属地方管理,地方航标因受到资金来源、技术力量等问题,航海保障功能无法满足要求,制约了福建港口及航运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次航标移交后,福建沿海除少量军标、渔标外,航标将全部交由上海海事局管辖。上海海事局将依据国家标准对接收的所有航标进行改造或技术升级,并将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在前几年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和航标建设投入,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打造高质量的航海保障体系。 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福建省交通厅厅长谢兰捷分别在航标交接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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