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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测绘
规范航标行业管理 树立文明高效执法新形象
2007年07月23日
在服务中实施有效管理,在管理中体现优质服务,是镇海航标处航海保障服务和航标行业管理中追求的目标和方向。自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该处进一步规范航标行业管理,按照《海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求规范航标执法行为,简化航标设置行政许可程序和缩短审查时限,树立了海事航标廉洁、高效、文明执法新形象。
一、海事航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上海海事局海事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按照“形象规范、行为规范、语言规范”的要求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树立航标文明执法形象。
二、简化航标设置行政许可程序和申报要求。将《设置、撤除、移动、变更航标申请书》从一式二份改为一式一份,涉及到个别航标设置、撤除、移动、变更,基本不改变航道轴线的,仅需提供简易航标设计文件文本即可。对符合简易行政许可程序的航标审批项目,当天受理审查,直接报局航标导航处审批。
三、缩短航标设置审查时限。航标科收到业主申请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原来20个工作日做出书面审查意见缩短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2天内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
规范航标行业管理后,我处审查了六个业主单位的航标设置申请,使业主单位享受到了规范管理后带来的优质服务和便利,受到了业主单位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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