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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征求意见会的通知
海事局          2010年08月25日
 

河北、河南、江西、四川、湖北、陕西省地方海事局,上海、辽宁、天津、山东、广东、福建、长江海事局:
  为保证《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以下简称《流程》)在全国海事系统顺利推行,进一步完善《流程》,我局决定在广东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意见,曹德胜副局长将出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9月2日、3日,(9月1日报到)
  会议地点:广东江门
  联系人:丁小丹  联系电话:13802730398
  二、会议人员
  见附件。
  三、会议事项
  (一)征求对《流程》的意见;
  (二)讨论《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推广应用管理规定》;
  (三)听取下一步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流程》的意见。
  请组织人员提前研究《流程》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推广应用管理规定》(见附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按时参加会议。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1.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doc
  2. 业务流程推广应用管理办法.doc
  3. 与会人员名额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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