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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征求意见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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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事局 2010年0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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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河南、江西、四川、湖北、陕西省地方海事局,上海、辽宁、天津、山东、广东、福建、长江海事局: 为保证《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以下简称《流程》)在全国海事系统顺利推行,进一步完善《流程》,我局决定在广东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意见,曹德胜副局长将出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9月2日、3日,(9月1日报到) 会议地点:广东江门 联系人:丁小丹 联系电话:13802730398 二、会议人员 见附件。 三、会议事项 (一)征求对《流程》的意见; (二)讨论《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推广应用管理规定》; (三)听取下一步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流程》的意见。 请组织人员提前研究《流程》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推广应用管理规定》(见附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并按时参加会议。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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