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部主站  
   
 
  当前位置 >> 首页 >> 海事局 >> 管理频道 >> 管理文件

关于对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实施监督检查的通告
海事局          2010年08月12日
 

  2010年4月13日,我局发布了《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要求中国籍3000总吨及以上沿海航行客船、滚装船舶不迟于2010年7月1日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
自通告之日起,我局将对中国籍3000总吨及以上沿海航行客船、滚装船舶实施检查,对于9月1日之后仍未按规定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的船舶,我局将实施滞留。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关闭]    
    部海事局就规范电子海图系统使用征求意见
    部海事局电子海图质量检查工作拉开序幕
    国际海事组织要求今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高速船须配备电子海图
    关于印发《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再次征求《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意见的通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信息维护:海事局  备案编号:京ICP备050468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