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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30万吨级原油码头日前通过国家验收 海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船舶溢油应急和防污染工作
海事局          2008年12月24日
 
  12月22日,青岛港30万吨级原油码头通过国家验收并正式投产运营,将继续巩固青岛港作为我国最大油品运输、中转、储存基地的地位,并促进环渤海地区石化企业的发展。该码头总投资5亿多元,靠泊能力为30万吨级(最大可兼靠45万吨级超级油轮),是全国目前最大、最先进的原油码头。该码头2006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2008年1月投入试运行,共靠泊大型油轮61艘次,完成吞吐量1140万吨。针对青岛港继续巩固全国进口油第一大港地位的实际,山东海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辖区船舶溢油应急和防污染工作。
   一、加强对辖区油品运输船舶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海上原油运输船的动态监控,进一步规范油品运输船舶的航行作业行为;组织开展船舶溢油演习和防污器材检查活动,提高船员的防污意识和应变能力。
    二、加强港口溢油应急设备库和防污器材的检查维护。组织对港口溢油应急设备库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设备配备存在缺陷立即敦促港方整改,切实提高港口溢油应急处置能力;组织清污公司对辖区溢油应急设备库的设备物资进行清点、维护和保养,并要求清污公司强化维护保养机制,将设备维护责任明确到人,保证清污设备随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三、开展限制船舶污染物排放行动。开展“船舶油污水系统铅封回头看”、“打击船舶航行途中违法排放污油水”、“辖区应急力量检查登记备案”等活动;召开污油水回收船管理专题会议,开展污油回收船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船舶消防、防污设备实际工作状况;加强残油、污油水单位的管理,完善作业单位资质审核内部工作流程,对各从业单位和人员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培训和指导;完成《沿海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能力评估指南》,并督促港口码头做好污染事故风险评估。
    四、打造航运公司与海事机构的交流平台。召开山东沿海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会议,合力解决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突出问题,发挥好安全管理体系自我完善和持续有效运行的功能。
    五、进一步规范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工作。组织船舶污染事故调查相关业务培训,加强船舶污染事故调查队伍建设,提高船舶污染事故调查的业务水平,提高一线执法人员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能力。
    六、加强溢油能力建设科研能力和培训力度。开展《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视海面溢油应用研究》项目研究,填补海上溢油监视领域国内相关技术应用研究的空白;开展《渤海海域船舶溢油事故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方案》研究,科学评估渤海海域船舶溢油事故风险并提出管理方案;与东亚反应有限公司联合举办期IMO现场指挥官溢油防备与反应二级培训,拓展中外双方合作领域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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