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将学习实践活动与海事执法工作实际联系起来,烟台港区海事处自11月份开始,在现场执法中全面推行“现场执法廉政声明及承诺制度”,要求执法人员登轮后首先向船长递交《现场执法廉政声明及承诺书》,并要求船长在该声明和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强化对海事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和廉政监督,达到树立良好海事执法形象的目的。 现场执法廉政声明和承诺书内容包括:坚决遵守“七条禁令”、“八项纪律”,两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着装标准,程序规范,秉公办事,廉洁高效,拒收礼金、礼品,不准要求管理相对人报销执法人员的一切费用等。 承诺书同时公布了烟台港区海事处执法监督电话,船方可填写或通过电话反馈对海事执法工作的意见。截至目前,烟台港区海事处已向船方发放《现场执法廉政声明及承诺书》9份,受到船舶和船公司的积极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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