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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台风“海鸥”防抗工作
海事局          2008年07月21日
 
  2008年7月19-20日,受热带气旋“海鸥”影响,山东南部沿海海域北风7级,阵风9级,黄海大部浪高2.5-3米。由于目前正处在奥帆赛召开前夕的关键时期,青岛地区正在围控、打捞浒苔作业,山东海事局领导高度重视防抗台风工作,多次指示要早关注,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山东海事局值班室及时转发了《省防指关于防御7号台风有关文件的紧急通知》、以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名义发布了《海上风险蓝色预警信息》、转发了国家海洋局《黄色海浪警报》。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临值班室指挥防抗工作,全局各单位、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职,防抗工作紧张有序。主要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开展防抗工作:一是响应时间早,密切部门联系。自7月16日开始,便密切关注7号台风“海鸥”的动向,加强与气象、海洋部门的联系,及时跟踪台风的变化趋势,随时掌握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路径预测;二是及时预警,抓好防抗准备。向沿海各市海上搜救中心、省海上搜救中心各成员单位发布海上风险蓝色预警信息,督促航运、港口等相关单位做好防抗措施;通过海岸电台不间断向在港船舶发布大风警告;三是开展船舶防抗大风检查工作,对重点船舶防抗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四是落实应急救援力量,一旦出现险情能快速救助。大风影响前核实辖区专业救助力量、救助直升机、搜救船艇、应急车辆、应急通信等处于随时可用状态。五是加强应急值班,保证指挥、联络畅通。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进入应急值班模式,抽查了各值班点的值班待命情况,充分发挥VTS、AIS等监控设备的作用,严密监视辖区船舶。由于措施及时,“海鸥”影响期间,山东沿海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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