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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气象台预报,受切变线和第7号台风“海鸥”共同影响,18-20日,山东省有一次大范围强降水过程。贾万志副省长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密切关注,加强值班,及时应对。山东海事局积极做好防御第7号台风“海鸥”工作,保障辖区海上安全形势稳定。 一、加强与气象、海洋、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台风动向,主动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海上重大风险预警信息”,提醒沿海航行、作业船舶及早采取防范措施,注意避风。认真落实“恶劣天气预警制度”,加强对在航船舶特别是“四客一危”和小型船舶的监督管理,从严掌握船舶抗风等级,严把船舶签证关,坚决避免船舶冒险出航。通过组织在航和锚泊船舶实测海上风力,深入现场实测港口码头潮位变化,跟踪了解辖区最新风力、海况,适时调整部署防范措施,对重点影响区域加大预警、防范和排查力度。 二、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台风造成的严重危害和海上防台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防台工作的领导,按照“宁可防而不来,不可来而无防”的指导思想,真正把防抗台风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认真抓好责任制的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防抗台风工作。 三、加强督查力度,认真抓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严格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7月16-18日,由山东海事局牵头,省交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气象局等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组成的山东省2008年海上防抗台风专项督查组对青岛市、威海市、烟台市海上防台工作进行了督查。 四、加强24小时值班与应急处置工作,加大信息报送工作力度,确保及时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或险情。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动态和处理安全工作事宜,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应对各项工作。台风影响期间,充实应急值班力量,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和指挥渠道畅通。加强海上遇险报警值守,严格执行水上交通险情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险情和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强化台风影响前后内部安全保障措施,尤其要做好应急通信和应急电力保障工作。 五、台风影响期间,及时标绘台风行进路径,做好台风信息跟踪和记录。充分发挥VTS、AIS系统作用,加强对船舶的动态监控,合理安排、引导船舶进入安全水域避风,全面掌握锚地船舶动态。加强海上巡航执法,维护船舶在防台水域的航行、锚泊秩序。台风过后加强对现场通航秩序的维护管理,组织指挥船舶有序离开防台水域,保障台风季节辖区水路运输安全、畅通、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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