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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区海事处荣获“全国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海事局          2008年06月12日
 
  近日,交通运输部对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营口港区海事处被授予“全国交通行业文明示范窗口”荣誉称号。
  近年来,营口港区海事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交通部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理念,广泛开展“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活动。以精神文明建设为抓手,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凝心聚力、规范管理、提高素质,塑造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团结务实、办事高效的形象。注重窗口环境建设,执法队伍建设,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廉洁高效、环境优美、奋进和谐”的一流海事处。不断践行“三个服务”要求,不断深化执法模式改革,不断完善水上监管条件和手段,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创新服务地方经济新举措。营口港区海事处为推进营口老港经济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得到了上级机关和管理相对人的高度赞誉,处内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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