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浙江海事局在浙江省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在浙江舟山虾峙门口外建成的,目前我国海上最大人工深水航槽于11月26日正式开通启用,这是我国沿海建港史上的一项创举,标志着今后30万吨级超大型船舶无须过驳可满载进出宁波—舟山港。 浙江海事局徐国毅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作了讲话,浙江省港航管理局郑惠明局长对航槽工程建设情况作了介绍;新闻发布会由浙江海事局王长勇副局长主持。新华社浙江分社、中新社浙江分社、浙江日报、浙江卫视一、二套以及宁波、舟山当地的新闻单位共计18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前来采访报道。 徐国毅局长介绍说,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的投入使用,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是“港航强省”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将彻底改变宁波—舟山港超大型船舶进出港的作业方式,大大降低因候潮、减载作业带来的船期损失,有效地提高超大型船舶的周转率,进而大幅度地降低超大型船舶进出宁波—舟山港的运输成本,大大提升了宁波—舟山港的综合竞争能力,对宁波、舟山地区和整个浙江的社会经济发展,乃至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对加快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实现“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区域战略具有重大意义,特别在全球遭受金融危机不利影响,经济和航运业、港口业受冲击的情况下,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也预示着宁波—舟山港的发展从此跃上了一个新的发展台价。 徐国毅同时指出,该深水航槽挖槽段长而窄,全长有12海里的深水航槽挖槽段达8海里,航槽宽度仅为390米,且主流向与航槽走向存在一定的夹角,加上这一水域通航环境复杂,船舶交通流密集等,对航行操作要求很高,海上交通安全管理难度大。为加强这一深水航槽及油船矿船码头的管理,维护该水域的船舶航行和锚泊秩序,保障超大型船舶航行、锚泊的安全,浙江海事局出台了《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和超大型船舶使用航槽海事监管程序等。海事管理机构将按照《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和超大型船舶使用航槽内部管理程序,加强VTS监控和现场船艇巡航执法,做好超大型船舶使用航槽的报告受理、信息发布、交通组织、交通管制、引航监督及必要的船艇现场监管等工作,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船舶驶入航槽和使用航槽。对航槽及附近水域有碍航行安全、发生事故或失去控制、造成或可能造成通航秩序混乱的船舶、设施实施安全强制措施。 同时,海事部门希望港航部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航槽水深定期检测和维护;宁波—舟山港的引航机构积极支持航槽的安全引航工作;船舶代理公司向使用航槽的船舶及其所在船公司做好宣传《虾峙门口外深水航槽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做好航槽使用的报告、安全引航申请等,落实超大型船舶使用航槽航行时拖轮助航等相关保障措施;使用深水航槽的超大型船舶公司和船长,及时与当地船舶代理联系,备妥该海域最新航行资料,配合代理公司做好使用报告,主动申请安全引航和助航等。 虾峙门口外自然航道位于浙江省舟山群岛虾峙岛和桃花岛之间的虾峙门水道入口以东水域。虾峙门口外自然航道,原来最小水深只有18.2米,以前超大型船舶满载进港卸货必须先在外锚地进行减载过驳,船舶过驳不但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而且存在比较大的海上事故和污染风险。针对这一情况,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港集团和舟山港务管理局,共同投资4个多亿元,从2007年5月开始建设虾峙门口外30万吨级人工深水航槽。通过1年多的建设,建成了虾峙门口外人工深水航槽,水深达22.1米,使30万吨级超大型船舶可以满载进出宁波——舟山港。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浙江海事局主办,虾峙门口外航道整治工程指挥部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