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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管理规定》的通知
    海船检[2003]37号      2006年03月13日
 

中国船级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局(处),海事局各船舶检验管理处:

  为规范对船舶法检验质量管理体系的审核发证及其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办法》,我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 2006_03_13_09_23_16_875000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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