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热电厂码头及引航道疏浚抛泥作业
一、施工时间:2009年11月5日至2009年11月24日。
二、施工水域:
1.疏浚水域:长江丹徒直水道右岸#101红浮下、孩溪河口上下各200米,距右岸水沫线200米,以及孩溪河口内大港热电厂码头前沿、引航道水域范围内。
2.抛泥水域:长江丹徒直水道#96红浮下主航道深槽。
三、施工内容: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水域进行疏浚、抛泥作业。
四、施工船舶:苏交抓121、苏交工219、苏交泥421号、苏交泥422。
五、注意事项:
1.施工作业单位应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施工船舶的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2.作业期间,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注意瞭望,保持通讯畅通;
3.施工船舶在长江航行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
4.施工船舶在长江丹徒直水道作业,应加强与镇江市丹徒区渡口管理所之间的联系,做好与靠离码头渡船的避让;
5.夜间及能见度不良、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船舶应停止作业;
6.过往船舶航经施工、抛泥水域应保持正规瞭望,随时注意施工船舶动态,与施工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并缓速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