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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事局航行通告
《中国交通报》    津海事(2009)航字第187号      2009年11月02日
 

  渤海海域三维地震资料采集

  一、作业时间: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昼夜施工。

  二、作业水域:

  为以下八点连线所括水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A:39°11′38.468″N/120°18′10.255″E

  B:38°55′05.756″N/119°57′37.148″E

  C:39°10′56.080″N/119°36′29.079″E

  D:39°08′49.518″N/119°33′53.506″E

  E:39°13′24.023″N/119°27′44.307″E

  F:39°25′10.678″N/119°42′14.814″E

  G:39°27′41.651″N/119°38′51.735″E

  H:39°34′39.409″N/119°47′29.382″E

  三、作业船舶:“滨海511”。

  四、注意事项:

  1.作业船按规定悬挂信号,加强瞭望,掌握船舶动态,并保持VHF16频道守听;

  2.作业期间,作业船舶船尾拖带4800米长电缆三条,航速4—6节,电缆尾端装有雷达反射器和视觉信号(夜间显示一盏周期为3秒的白色闪光灯);

  3.经过作业水域的船舶应提前与作业船舶取得联系,协调避让,以策安全;

  4.无关船舶不得从该作业船尾4800米的范围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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