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工程第8合同段施工作业
一、作业时间:2009年6月25日—12月24日,昼夜作业。
二、作业地点:宁波象山港,鄞州横码到象山西泽汽车轮渡线西侧水域,以下两点连线两侧各500米水域范围内:
①29°37′45″.5N/121°48′18″.8E;
②29°37′04″.4N/121°48′48″.4E。
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航海用途等同于WGS-84世界大地坐标系)。
三、作业方式:作业单位按施工顺序进行钢护筒及钢管桩搭设、钻孔平台搭设、灌注桩施工、桥墩承台和墩身施工、钢箱梁吊装及斜拉索安装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参与施工的船舶有“二公起重1号”、“浙桩5”、“富温拖2”、“浙嘉富温工9”、“苏启新荣1”、“大桥16”等。
四、注意事项:
1.本合同段作业水域横贯大桥施工期间临时航道。
2.施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和警戒措施,合理调度施工船舶,及时提醒过往船舶注意安全,并视情采取应急措施。
3.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信号,加强值班瞭望,保持VHF16频道守听,随时注意过往船舶动态,及早采取安全及应急措施。施工船舶在临时航道内航行时,应提前主动和航经船舶联系,协调避让行动,确保航行安全。
4.航经船舶应按《关于公布象山港公路大桥建设期间施工水域和临时航道的通告》(甬海航[2009] 118号)要求,并根据航标指示,服从现场指挥,谨慎驾驶,缓速通过大桥水域。
5.本合同段施工作业主通航孔桥箱梁吊装期间,需进行水上交通管制,届时另行公告。
6.紧急联系电话:1896786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