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业时间:2006年11月16日至2007年1月30日。
二、作业水域:以下四点连线区域内。
(1)116° 13′ 31.5″ E 21° 55′ 36.6″ N;
(2)115° 52′ 53.1″ E 21° 45′ 05.7″ N;
(3)115° 57′ 17.0″ E 21° 37′ 27.8″ N;
(4)116° 18′ 10.0″ E 21° 48′ 05.9″ N。
三、作业船舶:中国籍物探船“东方明珠”轮。
四、注意事项:
1、作业期间,该船拖四条长约4.5km的电缆,电缆尾部有一雷达反射器的尾标,白天悬挂上红下白的测量旗,夜间有强白闪光灯。
2、在明显处显示规定的信号灯或号型,禁止航船穿越以该船为中心、半径为5km的范围。
200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