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科学、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加强海事调查的权威性,提高海事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交通部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上交通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的组织建构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若干名。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交通部海事局安全管理处。
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组成
主 任 委员:刘功臣 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
副主任委员:王金付 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
郑和平 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
李青平 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
委 员:(见附件)
三、专家委员会制度
(一)委员在非专家委员会组织的公开活动中发表的言论属于个人行为;
(二)委员不得将所参加的专家委员会组织的论证活动中参阅的有关资料、证据等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他人;
(三)秘书处通知委员参加各项活动或工作应书面通知委员所属单位和其本人;对于3次不参加专家委员会组织的活动,秘书处报请主任委员批准,取消其委员资格;
(四)委员所属单位应积极支持委员会工作,对委员参加委员会正式活动所产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应给予报销;
(五)委员的变动由委员所属单位向秘书处提出委员变动建议,秘书处报请主任委员批准后对外公布;
(六)秘书处定期将专家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内容通过交通部海事局网站公布;
(七)专家委员会实行主任委员负责制,日常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四、秘书处职责及联络方式
秘书处负责制定专家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计划;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进行分析论证;管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网上论坛;搜集整理有关资料、文件、论文、信息,组织学术交流和信息发布;开展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联系电话:010-65292895、010-65292688;
传真:010-65292882(自动)
电子邮箱:xuchun@msa.gov.cn ,
huxichen@msa.gov.cn
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
附件:水上交通事故调查专家委员会名单
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