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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再次征求对《与海事管理职责相关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定的一览表<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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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1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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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 现将《与海事管理职责相关的国内法与国际法规定的一览表(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见中国海事局内、外网页),请对照有关国内立法和国际公约,着重就职责内容分类是否恰当,表述是否准确,是否需要进一步分解或合并,是否可以直接采用法律、法规、国际公约中对海事职责的授权表述等几个方面进行认真研究,并可以借鉴其他管理部门或者执法机关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提出修改意见。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组织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进行讨论,将修改意见汇总整理后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本方式于2007年3月1日前上报部海事局(法规处)。 联系人:王宝宏 迟俊 电话:010—82379449 传真:010-82379466 电子邮件:王宝宏@msa.gov.cn(内网) chijun@moc.gov.cn(外网)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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