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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动态
浙江海事局采取措施 加强辖区桥梁通航安全监管
海事局 2009年06月26日
浙江辖区大型桥梁众多,嘉(兴)绍(兴)跨海大桥、宁波象山港公路大桥已开工建造,针对大型桥梁的通航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浙江海事局将重要通航桥梁列为辖区水上四个重大危险源之一,并积极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一是编制《船舶碰撞大桥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船舶碰撞通航桥梁事故,按碰撞后果及危险程度迅速作出反应,最大程度控制局面并减少损失。二是制定实施《大桥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划定并公布桥区航道及航行规定、禁航区、桥区水域等,规范船舶通航秩序和临近码头作业要求。三是与桥梁业主单位建立联动现场管理机制,要求业主单位完善通航孔双向防撞设施建设,并预先采取临时性替代措施,防止船舶穿越大桥非通航孔和误入大桥禁航水域。四是针对锚地离大桥距离过近,锚泊走锚触碰大桥的隐患,对锚地重新进行规划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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