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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事局积极采取措施保障电煤等重点物资水上运输安全畅通
海事局          2009年01月16日
 
  针对即将到来的春节用电高峰以及各地电煤库存不断下滑的情况,山东海事局积极采取措施为运输电煤等生产急需物资的船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重点物资水上运输安全畅通。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保障电煤等生产急需物资水上运输安全畅通提上山东海事局“保增长、保安全十大服务措施”日程,把重点物资运输的安全保障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二、及时掌握船舶动态,提高船舶进出港效率。密切关注进出辖区电煤等重点物资运输船舶的动态,合理安排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内对其进行检查,缩短卸货时间;24小时高效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缩短海事业务办理时间;在保证船舶安全适航的前提下对缺陷处理不耽误船期,确保船舶在港“零待时”。
    三、加大现场监管和实时监控力度,主动提供护航服务。加大对载运重点物资船舶的现场监管力度,确保船舶适航;加强海上巡查力度,及时清理航道非法作业渔船,保障运输重点物资船舶进出安全;充分发挥VTS、AIS和CCTV等监管手段作用,特别是成山头VTS、北长山VTS对其进行重点跟踪,加大服务和监控力度,确保重点物资运输船舶畅通、便捷通过。
    四、与港方、船方建立信息沟通平台,随时掌握煤油运输生产计划、措施以及码头场地堆放、库存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监管服务工作。
    五、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各种恶劣天气应急预案,保障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有效避免船舶险情,维护电煤等重点物资运输通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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