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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事局加强锚泊船舶管理 保障大风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海事局 2008年11月24日
11月17-20日,受冷空气影响,烟台辖区海上最大风力7-8级,阵风9级;在烟台VTS辖区锚泊避风的各类船舶多达90艘,给VTS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压力。为防止锚泊船舶发生走锚等险情事故,烟台海事局指挥中心采取6项措施切实加强锚泊船舶管理。一是根据《烟台港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规定》及锚地实际情况科学划分锚地功能,为在辖区锚泊船舶推荐合理锚位,使普通船舶与危险品船舶有效分隔。二是密切跟踪气象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锚泊船提前采取安全避风措施。三是充分发挥VTS、AIS系统功能,为在覆盖水域内锚泊的船舶设置走锚报警圈进行重点监控,做到大风前逐条核实锚泊船舶锚位,大风期间定时抽查船舶值班情况,督促船舶加强值班。四是建立与锚泊船舶公司或代理联系制度,为每条长期锚泊船建立档案,多途径掌握船舶信息,与锚泊船舶建立多种渠道联系方式,确保通信畅通。五是定期向辖区锚泊船舶发布口头航警,通报大风变化情况,提醒加强值班和保持通信顺畅。六是进一步加强大风期间值班力量,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及时主动提供安全信息服务。大风期间,烟台海事局指挥中心共组织海上风力实测39次,通过VHF检查锚泊船舶值班情况110余艘次,有效避免了险情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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