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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事局开展构建“海上安全特区”暨加强冬季海上交通安全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海事局          2008年11月21日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深圳龙岗“9.20”,杭州地铁坍塌等特大灾难性事故给我们带来了血的教训,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将各类专项行动同季节性安全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强化海事安全监管,着力构建冬季深圳“海上安全特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引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以及交通运输部、广东省、深圳市就隐患排查的具体要求,结合深圳辖区海事安全监管的工作实际,深圳海事局着重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采用面、点、线和动态排查方法,认真组织隐患再排查,着力解决隐患排查不彻底,甚至走过场的问题;二是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海事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管客运船舶的航行安全,加强液货船和载运危险品船舶的管理,加强海上采砂作业点的安全监管,强化对船公司的管理特别加大对央企的管理;三是提早部署,切实做好冬季、雾季以及元旦、春运前海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四是总结经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安全分析机制,隐患排查督察机制,挂牌督办机制,工作责任制及行政问责制,信息通报及联动机制,隐患排查闭环管理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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