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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部门多措并举狠抓海上交通安全监管 确保山东辖区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海事局          2008年11月21日
 
  2008年以来,山东海事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海上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密切协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从六方面狠抓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多措并举确保辖区海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08年1-10月份,全省共组织海上搜救行动104起,协调各类参与搜救的船艇512艘次,飞机25架次,成功救起554人,救助船舶37艘次。
    一、深化实施了以“摸底-排查-分级-整治-督查-评估-再排查”为循环的滚动式隐患排查机制,联合涉海安全管理部门齐抓共管,认真组织开展了隐患治理年五个战役。
    二、开展了雾季集中安全会战检查、“船舶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回头看”、施工船和砂石运输船以及旅游船和陆岛运输船舶专项整治等活动,推进了海上交通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三、组织开展客滚船和中-日,中-韩国际客箱班轮安全监管规律性研究,与航运公司、港口企业和交通、公安、气象、救捞等部门联手构建客(滚)船安全管理合作机制与平台,形成闭环安全保障链,预防了重特大群死群伤事故。
    四、对非法碍航养殖进行有效清理,开展了沿海重点港口、定线水域船舶通航秩序的集中整治,与辽宁省、江苏省开展跨辖区联合巡航,并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空海立体巡航,优化了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
    五、2008年及时向交通、海洋等搜救中心成员单位以及沿海七地市搜救中心发布海上风险蓝色、黄色预警信息21起,并与省气象局签署了关于共同做好海上交通安全与搜救气象服务的协议,完善了恶劣天气海况预警制度和应急待命机制。
    六、充分发挥省搜救中心作用,起草并通过省政府发布了《山东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制定了山东省海上搜救中心海上风险预警制度等四个制度,与海洋与渔业、卫生、通信部门建立起了三个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了应急机制和应急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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