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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规章制度 全力维护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海事局          2008年11月17日
 
  当前,党和国家已将行政问责制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过程,福州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以当前国内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一系列不同层级的行政问责为鉴,真抓实干,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推进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一是明确了各海事处负责人是辖区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负责人要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积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把握重点,掌握实情,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预见性,主动控制风险,务必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务必使重特大事故和险情得到有效遏制,务必全力维护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要求各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职,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对违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绝不姑息迁就;三是对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高压严打;四是对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安全监管不落实而引发的责任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四是逐级强化考核、层层部署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管严格,全力遏制恶性事故和重大船舶污染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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