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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动态
做好奥运安保 加强水上安全监督
海事局 2008年07月18日
丹东海事局为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加强水上安全监督,实施一系列特别措施。
一、对暑期和奥运期间安全工作召开重点时段会议。对旅游船舶、陆岛运输船舶、砂石船、漂流工具和渡口船舶的监督管理分别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其中,要求旅游船舶在7月15日至9月20日之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7月25日要完成营运渡口的现场检查;对于浪头至东港航线,要制定相应的推荐航法;局机关抽调人员在双休日及特殊时间适时加强现场执法力量,等等。
二、加强辖区水上巡航力度,今年6月份共计完成巡航里程3526海里,是去年同期的2.3倍。丹东海事局对奥运安全保卫期间水上巡航主题实践活动进行部署,要求除日常巡航外,在奥保期间巡查执法支队应上鹿岛、獐岛巡航2次,对鸭绿江砂石船舶每周巡航1次。
三、针对边境地区存在的边界水域摩托艇从事非法易物难于管控等问题,丹东海事局结合《丹东市边海防委开展摩托艇、游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摩托艇、旅游船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管辖区范围内的商业码头、船舶进行了调查摸底。
四、协助青岛奥帆赛的水上监督保障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加强2008年奥帆赛期间进出青岛港船舶监管工作的通知》(海通航[2008]251号)文件要求进行了部署。对驶往青岛港的船舶实施开航前检查,检查不受上一次船舶安全检查时间的限制,并提前向青岛海事局通告驶往青岛港船舶的相关信息,确保船舶从丹东出港的船舶安全适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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